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增值电信业务
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
代办IDC、ISP、ICP、SP经营许可证项目与标准: |
项目名称 |
服务标准 |
价格 |
代办IDC、ISP、ICP、SP经营许可证套餐一(受理全国代办咨询) |
客户自行收集所需材料,我司负责将材料整理并报送初审单位及所在省的通信管理局(或工信部)审核 |
为了更好为您提供服务
详情请联系我司办证专员 |
代办IDC、ISP、ICP、SP经营许可证套餐二(受理全国代办咨询) |
我司代为收集相关材料、撰写申请书和申请报告、并报送初审单位及所在省的通信管理局(或工信部)审核 |
为了更好为您提供服务
详情请联系我司办证专员 |
ICP备案
(所有主机用户) |
从即日起,主机用户可直接登陆www.miibeian.gov.cn申请办理 |
免费 详细说明 图片演示 |
注:
1、本公司代办各省ICP证、SP证、BBS证、全网SP证以及其他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。由于目前工信部正在调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经营规范,现在暂时只接受全网ISP证和IDC证的办理,省网ISP证、IDC证具体重新开放办理时间另行通知!
2、申办ISP证、IDC证、ICP证、SP证、BBS证、全网SP证,需要签订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协议书。
3、办理ISP证、IDC证、ICP、SP、BBS、全网SP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请点击下载。
4、业务办理时间:各省通信管理局受理后90个工作日以内。加快时间为30个工作日内。
5、以上价格不含发票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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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P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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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P经营许可证办理其它相关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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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。从而,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,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,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。因此,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。
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内容节选:
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未取得经营许可证,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关闭网站。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,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;拒不改正的,责令关闭网站。
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名词解释:
互联网信息服务(ICP):是指通过互联网,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。
经营性ICP: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、代制作网页、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、主机托管、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、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。
BBS:即电子公告服务,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、电子白板、电子论坛、网络聊天室、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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